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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有没有在生活中
遇到过这样的问题?
贴、撕检验标志太麻烦?
没时间去窗口申领?
忘贴标志被处罚?
现在,
好消息来了!
4月25日起
机动车检验标志实现电子化
在交通事故处理、保险理赔
机动车汽车租赁、抵押、交易
驾驶他人机动车等场景可使用!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
具有同等效力
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
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
期。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 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标志业务时,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查看、下载使用。
◆ 属于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 对在用车辆尚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上网下载使用。
◆ 对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无需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可直接在网上下载使用,如需领取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便利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在不同场景应用。
◆ 在线出示的,可以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使用在线实时生成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 离线出示的,可以提前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
◆ 打印出示的,可以通过网上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后,打印为纸质凭证出示,与电子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经济活动等多个场景,鼓励相关行业部门推广应用,为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带来更多实惠便利。
◆ 执法查验时,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通民警在执法管理中将通过执法PDA核查车辆检验状况。
◆ 事故处理时,对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财损事故,可以通过查看对方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以确认车辆检验状况。
◆ 保险理赔时,可以向保险公司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用于办理车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
◆ 租赁、抵押、交易车辆时,可以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证明车辆检验状况,便利群众企业办事。
除此之外
关于购置新能源汽车
也有好消息
↓↓↓
日前,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
《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
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自2021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
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资料图,图源:中新网
同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公告还提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信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下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对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下称汽车企业)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下称车辆电子信息)时,在“是否符合免征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信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公告明确,汽车企业应当保证车辆电子信息与车辆产品相一致,对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造成车辆购置税税款流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予以处理。
此外,从事《目录》管理、免税标识审核和办理免税手续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该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未来生活更方便了
棒棒哒!
来源:青岛西海岸发布、青岛日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