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14岁带着17岁,“熊孩子”骑摩托遇交警撒腿就跑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新区自媒体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14岁带着17岁,“熊孩子”骑摩托遇交警撒腿就跑

转载 王芳2020/05/20 17:08:1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半岛都市报西海岸新闻 60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人们把家里那些爱捣蛋的孩子称为“熊孩子”,让家长不省心。近日,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两个“熊孩子”让交警捏了一把汗,14岁的男孩带着17岁的男孩骑着摩托车在街上兜风,遇到交警还弃车逃跑。

5月16日下午15点45分,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正在东岳中路巡逻,一辆无牌高赛摩托车从警车旁边呼啸而过,只见“驾驶员”并没有戴头盔,后座上还载着一名“乘客”,他回头看了民警一眼,在前方掉头的地方扔下摩托车撒腿就跑,有违法驾驶的嫌疑,民警迅速在附近搜索,男孩跑进了附近村子里躲了起来,当民警对弃在路中央的摩托车进行检查时,之前在摩托车后座上的“乘客”来到了现场,被民警迅速将其控制带往中队询问。


没过多久,“驾驶员”也来到交警部门“自首”。经过询问得知,驾驶员任某只有14岁,而坐在车后面的“乘客”是一个只有17岁的男孩。


任某称,摩托车是朋友家大人的,由于还没有给摩托车上牌,车子就一直停在家里,出于好奇,“熊孩子”们趁着大人不在家,骑车出门兜风,之前听大人们说,无证无牌骑摩托车上路会被拘留,所以见到警车之后因为紧张摩托车就熄火了,害怕被交警发现便弃车逃跑躲了起来,后来想趁交警离开后把摩托车送回去,没想到被交警抓获。



接到通知后,车主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听到经过也惊出一身汗,他表示,自己今后一定妥当保管好钥匙,做好孩子们的安全法制教育。


根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应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不过,根据法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考虑到任某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按照无证驾驶处罚,对他进行200元的罚款。


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意识还不能完全控制,对行车危险预计不足,更缺乏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极易酿成交通事故,导致悲剧的发生。交警在此提醒家长: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来源:半岛记者 丁明正 通讯员 杨慧  于超

已有0人点赞
新房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