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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
为有效减少和切实预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制定的
《青岛市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自7月1日起将施行,
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居民用户燃气设施
和燃气燃烧器具配置安全要求、
燃气使用安全要求、
入户安全检查规定三个方面。
●强化入户安全检查●
《规定》通过新建用户申请用气时的用气场所安全条件检查、燃气开通前安全检查、每年一次的入户安全检查三项措施,为用户燃气安全使用进行把关,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用气安全。用户要积极配合燃气经营企业的入户安全检查工作,对于燃气经营企业提出的胶管超长、老化,燃气燃烧器具超期使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燃气灶无熄火保护装置等问题积极整改。
●强化用户自身安全意识●
《规定》明确了居民用户安全用气责任,即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及燃气燃烧器具,对室内燃气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燃气经营企业。
《规定》提出了燃气燃烧器具使用安全要求,明确规定用户不得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得在室内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安装、改装、迁移燃气燃烧器具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规定》明确了各类燃气设施、燃气燃烧器具定期更换年限:燃气灶、燃气热水器、燃气采暖炉为八年,家用燃气报警器为五年,自动切断阀为十年,橡胶软管为二年,不锈钢波纹软管为八年,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为三年。
●推广应用本质安全型燃气设施 ●
《规定》要求住宅配套安装管道燃气设施时要同时安装家用燃气报警器和自动切断阀,推广应用使用年限更长、更加安全的不锈钢波纹软管,推广应用具有超压、欠压、过流自动关闭功能的自闭阀等本质安全型燃气设施及安全保护设施,目的是让燃气使用更加安全、更加放心。
还有这些便民措施
●要求新增、到期更换的燃气计量表使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实现用户居家充值和交费“掌上办”,提升燃气行业智能化管理水平。
●优化燃气计量表安装位置,室内安装的优先采用高位安装方式,方便用户开关阀门,同时解决低位安装带来的用完气经常不关阀门问题。
●细化入户安全检查的程序,要求燃气经营企业提前三日通过短信、微信、在单元门处张贴通知等多种方式告知用户入户安检时间、人员以及联系方式,并要求将单栋楼的入户安检时间明确在半日以内。同时,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用户自行整改存在困难的,可以申请燃气经营企业提供帮助。
安全提示
周知!
内容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责任编辑: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