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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广大职工必看‖青岛市职工互助保障计划问答

转载 徐玉梅2020/07/21 17:31:3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青岛西海岸新区总工会 作者:青岛西海岸新区总工会 2137 阅读 2 评论 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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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性质是什么?

职工互助保障是由全国总工会组织实施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由基层工会组织本单位职工集体参加。它具有与社会保险相同的公益性,与商业保险相近的操作性,同时还具有社会保险难以覆盖、商业保险不能囊括工会特征的职工保障形式,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共同构筑成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职工互助保障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社会保险的承办主体是政府机构,保证全体居民生存,维护社会稳定;商业保险的承办者是企业法人,以盈利为目的;职工互助保障是作为社团法人的工会组织,以公益为目的,旨在举众人之力帮助少数病患困难职工。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目前开展了哪些互助保障计划?

当前开办的有《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方案)、(B方案)》、《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今后还将根据广大职工需求,不断推出新计划。


参加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具体要求和职工互助保障报销的范围是什么?
目前,凡已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按规定缴纳互助金,即可成为职工医疗互助的保障对象。互助金可以由职工个人缴纳,也可以由单位担负,但必须由单位统一办理,50人以下的单位参加人数应达到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的100%,50人以上的单位,应达到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的80%。

在保障期内,职工因病住院或大病门诊,在社保机构给予报销的基础上,对于纳入统筹的职工医药费个人自负部分,由工会保险办进行报销,而且不限次数。


针对企业都有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青黄会通【2014】第47号文件,凡是成立工会并按时缴纳会费的企业,在青岛市总工会补贴30元基础上黄岛区总工会再补贴15元 (此优惠政策只针对医疗A、B计划)。 


黄岛区职工互助保障业务办理地点

东区:黄岛区东区机关办公中心九楼北接待室  
电话:86988861
西区:灵山湾路2478号职工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电话:86170335、86170336

青岛市职工互助保障制度汇总表

(吴丹)

青岛西海岸新区总工会  



投稿信箱 : gh8517226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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