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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
名叫张玉环。
原本他是江西南昌的一个普通农民,
在他26岁那一年,
人生被一次错判彻底改写,
而纠错居然跨过了漫长的27年。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先去案件的事发地,也就是张玉环的家乡,江西南昌进贤县张家村看一下。
来源:央视新闻
2001年11月,江西省高院最终裁定,维持原判。张玉环开始了漫长的狱中申诉。他寄出去的申诉信有五六百封,但几乎全部石沉大海。除了冤屈难鸣的折磨,他还要承受家庭破碎的痛苦。老母亲没法尽孝,妻儿无法照料,原本平淡幸福的一家人,从此支离破碎。
来源:央视新闻
事发时还是年轻人的张玉环,回到家乡已经年过半百。被改判无罪后,张玉环后续申请国家赔偿和追责程序等问题引发了关注。
曾有媒体根据国家赔偿法,对张玉环可能存在的国家赔偿进行了粗略的估算,侵犯人身自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总和约457万。张玉环的代理律师称,申请国家赔偿的金额暂未确定,未来将追究当年逼供人员的刑事责任。而在张玉环案之前,曾有多起冤假错案被平反,当事人获得了不同金额的国家赔偿。
含冤入狱9778天,张玉环是迄今所有公开报道的冤假错案中,羁押期间最久的一位。 此前,被羁押时间最长的是吉林省高院再审改判无罪的刘忠林故意杀人案。
1990年10月28日上午9时多,吉林省东辽县凌云乡会民村的村民在修河时,在河套边上的白菜地里挖出一具女尸。随后同村22岁的村民刘忠林被警方锁定为重大嫌疑人。1994年7月,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忠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入狱后,刘忠林持续喊冤,坚持申诉。直到2018年4月20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刘忠林故意杀人案作出宣判,宣告刘忠林无罪。后经申请,刘忠林获得了460万元国家赔偿款(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该数额曾创下最高纪录。
△图:刘忠林
此外, 河南投毒案当事人吴春红改判无罪一案也备受关注。2004年,河南民权县周岗村两名孩童“毒鼠强”中毒,一死一伤,吴春红被认定为凶手,被三次判处死缓、一次判处无期徒刑。在被羁押超15年后,今年4月1日,吴春红被改判无罪获释。8月6日,河南省高院对吴春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总金额262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68万元。吴春红女儿回应称,精神损害赔偿太低,将申请复议。
▲吴春红入狱前照片
再多的赔偿,都无法换回丢失的27年。但是,以国家名义赔偿,不仅是恢复正义的必要一环,也是对张玉环的慰藉。对于错案责任追究,有关部门也没有理由不将这项工作进行到底。必须强调的是,除了张玉环及其家人的“公平正义”,还包括当年遇害男童家人的“公平正义”。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把每一项司法权力都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更有力地减少冤假错案,才能让正义温润人心,塑造公民的法治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