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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闯红灯酿悲剧

转载 王筠2020/08/24 15:08:3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西海岸警保联动 作者:西海岸警保联动 68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过马路时我们经常提起这句话,而交通事故往往就发生在这关键的一两秒时间里。不论是步行还是驾车,横穿公路时,都务必要根据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注意观察周边车况,尤其是在国道、省道这样的车速较快路段,一个疏忽大意抢行横穿,换来的往往就是不可挽回的悲剧。



案例一


时间:2020年01月01日14时14分许
地点:G204线303km+800m处(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泊里三路与G204线路口)
天气:
事故经过:
陈某驾驶青岛*****83号(临时)电动二轮车沿泊里三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国道204线303km+800m)左转弯时闯红灯,与张某驾驶冀A***AK/冀A***M(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沿G204线由北向南行驶至此处相撞,致陈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陈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及责任:
陈某驾驶电动二轮车上道路行驶,经过路口左转弯时,违反交通信号,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张某驾驶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上道路行驶,通过路口时观察不周,不按规定车道通行,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陈某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 


案例二


时间:2018年11月04日13时11分

地点:黄岛区世纪大道与大河东路交叉路口
天气:
事故经过:
高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世纪大道由西向东行至大河东路口闯红灯进入路口左转弯,与于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世纪大道由东向西通过路口时相撞,由于高某未佩戴头盔,致其头部严重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原因及责任:
高某因驾驶二轮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左转弯未让行直行车辆是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高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宁等一分钟,不抢一秒钟。不管用什么交通工具,出行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愿每一个出行的人,都能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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