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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违规行驶引发车祸

转载 王筠2020/08/25 15:00:5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西海岸警保联动 作者:西海岸警保联动 125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按照交通法规,骑电动车应该要走非机动车道,可经常会有人对这一规定充耳不闻,我行我素,由此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


案例一


时间:2020年05月09日11时12分许
地点:黄岛区胶州湾西路与凤凰山路路口西
天气:
事故经过:
2020年5月9日11时12分许,刘某骑电动二轮车沿胶州湾西路由东向南调头,与殷某驾驶鲁B***Z3号小型专用客车沿胶州湾西路由东向西行驶时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刘某受伤。
事故原因及责任:
刘某驾驶属于机动车范畴的电动二轮车调头过程中,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殷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至施工路段,未降低车速确保安全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刘某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殷某负次要责任。


案例二


时间:2018年06月22日07时40分许

地点:黄岛区小邓陶村
天气:
事故经过:
2018年6月22日07时40分许,郭某驾驶电动二轮车(载周某)沿小邓陶安置区南北道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王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小邓陶安置区东西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此处相撞,致郭某、周某、王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原因及责任:
郭某驾驶电动二轮车上道路行驶至路口未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王某驾驶电动二轮车上道路行驶未确保安全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郭某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王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驶电动车一定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而机动车在行车时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盲目超车,一定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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