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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交通事故受重伤需医治 暖!救助基金解了“燃眉之急”

转载 徐玉梅2020/11/03 15:01:1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黄岛交警大队 作者:黄岛交警大队 187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期,青岛西海岸新区庄先生和高先生被一辆面包车撞飞,两人都严重受伤却无钱抢救医治。黄岛交警伸出援手,开启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绿色通道”,两人都得到了抢救转危为安,对交警及救助基金会十分感激。


10月3日23时10分,庄先生在灵山湾路发生一起车辆刮擦交通事故,两人正在商议如何处理,突然一辆面包车飞速行驶过来,将两人直接撞飞,随后面包车驾驶员逃之夭夭。庄先生和对方驾驶员都严重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庄先生颅脑损伤,经过抢救治疗,至今仍在昏迷当中。



事发后,事故民警了解到,巨额的抢救费用已经花光了庄先生家中全部积蓄,而高额的治疗费用让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了困境,而肇事司机被抓获后,也是无力支付。救助办民警核实事故情况后立即沟通医疗机构开通救助绿色通道,现场办理救助基金申请相关手续,在短时间内申请救助金10万元垫付,解了庄先生一家的燃眉之急,伤者及家人对救助办表示十分感激。



据交警部门介绍,发生事故后,有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三种情况的,危及生命急需抢救治疗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在交警部门下设有黄岛服务站,事故当事人和家属可在事故发生后3日内提出申请,情况符合并经过审批后,基金会将最大可能地为抢救事故当中的患者提供保障。救助基金成立的目的是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可以通过救助基金获得及时抢救,这是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当这种紧急情况消失或已得到相关赔偿后,事故责任方或受救助方应及时返还垫付的费用,以便救助基金的循环救助使用,帮助更多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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