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开车上路
经常会遇到随意变道、强行加塞的行为
今天要说的这位驾驶人
为了抢时间
在路口竟然逆行超车
殊不知自己的违法行为
已被完整的记录了下来
近日有网友向蜀黍举报称
一辆号牌为“鲁GS0**W”的私家车
在红绿灯路口竟然逆行超车
非常危险
想怎么走就怎么走
您的眼里还有交通法律法规吗
接到举报信息后
我们立即联动潍坊交警及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第四项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目前,当事人已被依法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不少司机都存在随意越线逆行超车的交通陋习
逆行超车发生的事故
山东交警提醒:
切记不可逆行
不可越过中心实线、分道线超车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来源:山东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