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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带货直播有补贴?新区出台支持在线新经济运营机构实施细则

转载 王芳2021/03/04 14:34:5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半岛都市报西海岸新闻 46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推动新区

支持在线新经济运营机构

相关政策尽快落地

近期,新区制定了

《关于支持在线新经济运营机构的

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该细则具有如下明显特点


01

申报时间更灵活

对运营机构领办人或运营机构的支持,只要达到条件可随时申请。



02

申报资料更简化

《实施细则》里各项支持政策的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申报时间、咨询电话等一目了然,简便易行。申报材料重点集中于运营机构在新区注册登记证明、纳税证明等。



03

申报流程更便捷

现阶段以线下申请方式申报,待线上平台开发完毕后,采取线上方式“一口受理、并联审核”,通过流程优化,加快资料审核和资金兑付等。


有需要的小伙伴,

赶快扫描下方二维码申请吧!



小宣还为大家梳理了

新区关于支持

在线新经济运营机构的若干政策

赶紧来了解一下

↓↓↓


01
支持范围



本政策支持的运营机构,主要指从事自媒体、电商企业、视频播放平台、直播平台、多频道网络(MCN)等新业态的机构, 需在新区登记注册、依法纳税,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有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和经营管理团队。


02
运营机构领办人支持政策



运营机构领办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持股比例不低于20%的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同时符合在新区落户、缴纳社保、新区纳税之一。视其运营机构规模和效益,直接认定为新区紧缺、领军、顶尖人才,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和一次性购房补贴。生活补贴依据考核结果分三个年度兑现。



03
运营机构支持政策



对在总部城市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人民币以上,纳税20万元及以上的运营机构或其高管人员来新区创业,符合本政策支持范围的,给予以下补贴:



04
其他事宜



在线新经济人才(项目)引进培育工作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招才中心)牵头,会同区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凡与新区现行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在线新经济运营机构
支持政策的实施
将加快推进传统产业
数字化转型
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将新区打造成为
在线新经济运营机构的集聚高地!

来源:青岛西海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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