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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公积金可以用来买房
但你知不知道
公积金不仅可用于买房
这12种情况也可以提取公积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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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9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回复青岛政务网政府信箱市民咨询时提到,符合以下12种条件之一,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2、职工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4、职工离休、退休的;
5、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7、职工出境定居的;
8、职工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9、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
11、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12、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交付首付款(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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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