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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3月8日,滨州市高新区一起交通事故中当事双方均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当时南北方向绿灯信号进入倒计时,东西方向为红灯信号,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厢式货车为迅速通过路口,在信号灯变为黄灯时强行通过,正好遇上东西方向闯红灯行驶的低速电动车,三轮车驾驶人直接被甩出车外,受轻微伤。事故认定双方均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案例2
4月18日,滨州市高新区一名二轮电动车驾驶人闯红灯穿行205国道,在左躲右闪后躲过了前边几辆车后,最终被一辆刚起步的大货车撞倒。交警提示:通过路口,请遵守交通信号灯,注意观察,莫要心存侥幸。
电动车驾驶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下车推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切记不可图一时之快,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
机动车驾驶人经过路口时尽量与大车拉大距离,看清信号灯在通行。养成进入路口看标线牌的习惯,不要到了路口才来找路,及时走对车道,才会避免闯红灯的情况发生。切勿抢黄灯行驶,以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来源:山东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