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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置北部区域货运车辆禁止(限制)通行区域的通告

转载 徐玉梅2023/05/31 11:01:1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黄岛交警大队 作者:黄岛交警大队 61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充分利用茂山路道路空间,进一步畅通北部区域道路,缓解交通拥堵,优化大货车出行,满足大企业交通运输需求,优化红石崖街道驻地核心区域、王台街道光电产业园区域的交通环境和隐患治理,让居民出行更便利、顺畅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发展需求,决定设置货运车辆禁止(限制)通行区域,后续将根据辖区实际,合理扩大禁止(限制)通行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调整设置的禁止通行道路(路段)

红柳河路(昆仑山路北路至龙泉戚家路段)。

团结路(七星河路至昆仑山北路路段)。

S311省道(环台东路至园区一路)路段。

二、绕行路线

茂山路。

三、其他事宜

(一)本通告所称的货运车辆类型为: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

(二)危化品运输车辆按照公安机关批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三)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区域按照政府相关部门通告为准。

(四)因城市生产、生活等需求确需进入禁止(限制)通行区域的,应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通行证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申请方式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为准。

咨询电话: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黄岛大队(简称“开发区大队”)0532-66581720;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警大队(简称“黄岛大队”)0532-57786692。

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3年6月1日0时起施行,有效期2年。

特此通告。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黄岛大队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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