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别侥幸!黄岛交警持续严查整治“酒醉驾”不停歇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黄岛交警大队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别侥幸!黄岛交警持续严查整治“酒醉驾”不停歇

转载 徐玉梅2023/11/21 13:47:0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黄岛交警大队 作者:黄岛交警大队 71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别侥幸!

酒醉驾查处不停歇

为持续保持对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和净化道路交通环境,11月19日晚,黄岛交警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夜查整治,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严格检查。

晚上21时40分许,一辆小型轿车停车靠边接受检查,民警发现该驾驶人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立即对驾驶员鞠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值为:94mg/100ml,鞠某某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人员依法对其血样封存送检,若验血结果出来后,鞠某某仍是醉驾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其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饮酒驾驶违法

醉酒驾驶犯罪


酒驾醉驾标准

饮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的危害



1.判断和操作能力减弱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2.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容易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相关法律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民警提醒:




生命安全高于一切!驾驶人应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杜绝侥幸心理,坚决拒绝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同时,亲朋好友间要主动劝阻驾驶人酒后驾车、守法出行,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交通氛围。



已有0人点赞
新房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