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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侥幸!
酒醉驾查处不停歇
为持续保持对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和净化道路交通环境,11月19日晚,黄岛交警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夜查整治,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严格检查。
晚上21时40分许,一辆小型轿车停车靠边接受检查,民警发现该驾驶人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立即对驾驶员鞠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值为:94mg/100ml,鞠某某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人员依法对其血样封存送检,若验血结果出来后,鞠某某仍是醉驾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其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饮酒驾驶违法
醉酒驾驶犯罪
1.判断和操作能力减弱: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提醒:
生命安全高于一切!驾驶人应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杜绝侥幸心理,坚决拒绝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同时,亲朋好友间要主动劝阻驾驶人酒后驾车、守法出行,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交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