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黄岛这些小区物业费高被质疑!官方回复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新区自媒体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黄岛这些小区物业费高被质疑!官方回复

转载 王芳2024/05/18 13:55:5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43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1、凭海临风小区,高层物业费1.66元,多层物业费2.49元,按照去年6月份新发布的文件,小区内144平米占70%才算高档小区,但是自己小区达不到这个标准为啥还如此定价,希望高层多层能统一物业费价格重新定价。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价格收费管理科
办理情况:2024年5月7日上午,我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灵山卫物业办到凭海临风小区现场调研了该小区物业服务区域划分和收费标准有关情况,现场解释了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和应执行的最新价格政策,对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了落实收费政策的有关要求。
经落实,该物业服务区域属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根据《关于制定公布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区域公共服务及机动车停放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359号)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青岛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区域公共服务收费实行新的指导标准,具体如下: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区域前期物业服务期间,以通知中公布的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中的每个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根据物业服务区域收费面积 (包括住宅和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规模确定基准价格上浮幅度上限,其中,收费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 收费标准不得上浮。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该物业服务区域建筑面积已超过15万平方米,应执行基准价格,目前收费已超出政府指导价标准。需转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区物业主管部门对凭海临风小区有关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收费面积进行核查,如确认存在超标准收费问题,将要求其进行整改。
2、世贸香奈公馆,物业费2块7,物业服务不达标,希望重新核定价格。万科翡翠长江物业费3块还有8毛增值费,希望重新设定。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价格收费管理科
办理情况:1.关于物业服务不达标的问题,根据《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青发改规〔2023〕4号)规定:“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的指导工作。对综合评价不达标且拒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前期物业服务项目,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建议调整物业公共服务费时,应当明确调整后的物业服务等级,物业公共服务费按照调整后物业服务等级对应的基准价格确定,不得上浮。”根据上述规定,若物业服务存在质价不符的问题,建议由街道办事处和物业主管部门进行办理。
2.关于市民提出的增值服务费的问题,《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青发改规〔2023〕4号)规定:“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要求,物业服务人提供的特约服务以及物业服务人超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提供的增值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特约及增值服务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人单独签订服务合同约定。建设单位不得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特约及增值服务合同。特约及增值服务合同不得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捆绑签订。”该政策文件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在文件发布之日前若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已签订的特约服务按照约定的内容、标准和期限执行。如果物业使用人对已签订的特约服务不再需要的,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解约条款执行。
就此问题工作人员乔健已于2024年5月7日15时39分与问题反映人电话回复,听众表示满意。
3、青铁广场地下两层停车位,有公司中标后,收费300元/月,其他工业园区都是200元/月,认为不合理。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价格收费管理科
办理情况:我局已与2024年5月8日和青铁广场智慧停车场的经营单位青岛海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要求其提报停车场经营资质和土地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该停车场是否属于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停车场,若确认为政府指导价格停车场,将要求其到我局办理停车场价格管理形式确认,并调整收费标准。
4、龙湖光年小区供热不达标找了中德的负责人,给看完了之后,一直没有出维修方案,一开始还说方案可以盖章签字,后来只能签字不给盖章。另外因为暖气的事一直没交物业费,物业说产生了滞纳金,认为不合理。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价格收费管理科
办理情况:1.根据李先生反映信息,供热不达标属于房屋质量问题,需建设单位进行维修,需住建部门协调建设单位进行办理。
2.关于滞纳金的问题,现行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并无相关规定,应以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为准。建议业主走法律途径解决。
5、万科翡翠长江小区北门被交警审批为非营业性停车场,物业故意扭曲政策精神,过0点就收第二天停车费,业主停车过夜要收12块钱,政策上对当日不超6元的“当日”缺乏解读,希望解决。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价格收费管理科
办理情况:根据《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青发改规〔2023〕4号)(2023年12月29日发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规定:“临时停车是指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同意进入小区探亲访友或办理其他事务的临时性停车。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期间,临时停车不超过2小时的,免收停车服务费或场地使用费;超过2小时的部分,每小时不超过2元;当日连续停车不超过6元。”进入小区探亲访友或办理其他事务的临时性停车应按上述标准执行。经向文件制定部门--青岛市发展改革委请示,青岛市发改委对“当日”的解读为:“临时停车中当日连续停车指的是一个自然日之内的连续停车,非24小时连续停车。”关于市民提出的该小区只售不租的问题,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的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车库只售不租的问题属于物业管理范畴,建议向物业主管部门反映。
6、希望解读2012年6月8日刊登的“山东省下月起推行阶梯电价首档电量月均210度”,认为12年前的政策到现在有不适应发展的地方,需要完善和修改。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价格收费管理科
办理情况:我局已向来话人进一步解释了目前我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即: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509号)规定执行,具体为:“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电价不变,执行每度0.5469元(含税,下同);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对来话人关于增加一档二档用电量的建议,尤其是农村老百姓用电需求较十年前有了大幅增长的相关情况,我局将加大调研力度,认真了解群众用电需求变化情况,并逐级向上级发改部门汇报关于提升第一阶梯电量,保障百姓基本生活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建议。
往期推荐:



黄岛海边惊现!

黄岛一个工作室,引出特大案!


黄岛11个村将大变样!


取消!西海岸这里规划大调整!


黄岛鲁BP****车主,摊上事了!


黄岛最新拆迁问题回复!

来源:半岛网,如构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广告合作微信号:xhash053211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