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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黄岛26个村要征地!

转载 王芳2024/07/26 08:18:4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1090 阅读 0 评论 2 点赞
近日,黄岛区人民政府

发布了2个土地征预公告,
征地30个地块,涉及26个村
以下为详情:
青黄征预公告〔2024〕40号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位于黄岛区灵珠山街道淮河路北、昆仑山路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于家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2范围:位于黄岛区灵珠山街道淮河路北、慧家路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于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3范围:位于黄岛区灵珠山街道淮河路北、慧家路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殷家河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北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于家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4范围:位于黄岛区灵珠山街道淮河路北、慧家路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于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1拟用于辛安四号线道路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园绿地。

地块2拟用于辛安四号线道路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园绿地。

地块3拟用于辛安四号线道路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地块4拟用于辛安四号线道路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园绿地。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3〕144 号文公布的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I 级区片每亩补偿 9.6 万元。

青黄征预公告〔2024〕41号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位于黄岛区隐珠街道大珠山中路以东、双珠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孟家滩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2范围:位于黄岛区隐珠街道大珠山中路以东、双珠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薛家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3范围:位于黄岛区隐珠街道大珠山中路以东、双珠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薛家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4范围:位于黄岛区隐珠街道大珠山中路以东、双珠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薛家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5范围:位于黄岛区隐珠街道大珠山中路以东、双珠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薛家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6范围:位于黄岛区胶南街道泰发路以北、水城路以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城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7范围:位于黄岛区滨海街道融合路西、映山红路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海崖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8范围:位于黄岛区滨海街道凤凰台路西、映山红路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山王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9范围:位于黄岛区灵山卫街道滨海大道南、镜台山路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两河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10范围:位于黄岛区滨海街道翠岛路北、三沙路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营北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11范围:位于黄岛区泊里镇尧头路南、港润大道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崔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12范围:位于黄岛区泊里镇贡北路南、董家口路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孙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13范围:位于黄岛区泊里镇贡北路南、董家口路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孙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14范围:位于黄岛区泊里镇泊里一路北、贡口路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泊里河北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15范围:位于黄岛区泊里镇贡北路北、董家口路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泊里河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16范围:位于黄岛区泊里镇泊里一路北、横河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封家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17范围:黄岛区泊里镇204国道东、泊里三路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封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18范围:黄岛区泊里镇204国道东、泊里三路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封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19范围:黄岛区泊里镇204国道东、泊里三路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封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20范围:黄岛区泊里镇204国道东、泊里三路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封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21范围:黄岛区泊里镇钢厂路东、204国道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西小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徐家官庄股份经济合作社、东小滩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22范围:黄岛区泊里镇钢厂路东、204国道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23范围:黄岛区泊里镇钢厂路东、204国道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徐家官庄股份经济合作社、西小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24范围:黄岛区泊里镇钢厂路东、204国道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25范围:黄岛区泊里镇钢厂路东、204国道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西小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26范围:黄岛区钢厂西路西、204国道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信阳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信阳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信阳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1拟用于辛安四号线道路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园绿地。

地块2拟用于辛安四号线道路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园绿地。

地块3拟用于辛安四号线道路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地块4拟用于辛安四号线道路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园绿地。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3〕144 号文公布的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I 级区片每亩补偿 9.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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