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为营造一个健康、清新的网络环境,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对网络谣言与暴力行为持续施以高压,坚决捍卫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积极促进网络成为传播正面信息、增强社会凝聚力的关键平台。
近日,网民冯某因与公司领导发生矛盾,为了泄愤,在某平台发布公司活动视频,并虚构添加“公司压榨他人血汗钱”骗取投资人的钱”等文字。该信息发布后,引起网民关注,严重影响相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目前,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依法对冯某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打击网络谣言,人人有责!散布谣言不仅误导公众,还可能引发社会恐慌,损害个人名誉,甚至影响社会稳定。请广大网民提高警惕,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轻信、不转发,共同维护网络健康秩序。对于恶意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让我们携手共建清朗网络环境,传递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