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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点击之前多思考,谣言自然无处逃

投稿 开发区公安分局网警大队2024/12/03 16:03:5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2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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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因工程项目施工问题与甲方发生矛盾,随即在平台上公开发布照片及视频,配文“仗势欺人,欺压百姓”等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消除影响。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警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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