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真相是网络的阳光,谣言是阴霾,让我们携手驱散,迎接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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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公安分局网警大队于 2024/12/05 16:12:3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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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真相是网络的阳光,谣言是阴霾,让我们携手驱散,迎接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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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某在没有任何依据的前提下,在QQ群编造发布不实信息,误导公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及时消除了不良社会影响。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警方提醒
警方呼吁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网络治理工作,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同时,警方也将加强与网民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打击网络谣言等违法行为,共筑网络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