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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谣言止于行动,真相需要传递,让网络成为正能量的放大器!

投稿 开发区公安分局网警大队2024/12/13 14:44:1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5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以案释法.GIF

近期,李某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将“某快递站发生争执”的视频配以虚假配音,歪曲事实,编造发布“偷快递被抓”的虚假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消除影响。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警方提醒

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网络谣言

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造谣传谣者,维护网络的清朗与秩序。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网民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辨别能力,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和谐的网络环境。让我们携手并进,为构建网络强国贡献力量,让网络成为传递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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