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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黄岛公安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案例在线:
殷某某、刘某某、石某某、李某某4人为吸引流量、赚取打赏,在定西某地自编、自导、自演了“无辜少女被恶人绑架”“营救无辜少女变卖资产”等虚假剧情视频。相关视频发布后迅速引发大范围传播扩散,该行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价值导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殷某某、刘某某、石某某采取行政拘留处罚,依法对李某某采取行政罚款处罚。
🔴刑事责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可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管制。严重者,还可能构成更严重的犯罪,如煽动分 裂国家罪、诽谤罪等。
🔵民事责任: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名誉权、肖像权,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治安处罚: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公安部门可能给予治安拘留。
黄岛网警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市民朋友坚决抵制网络上散布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扰乱网络秩序的行为,通过文明、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让我们各方形成合力,共同打造更温暖和善意的“清朗”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