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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被辞退,用人单位必须赔偿这两笔钱!

转载 徐玉梅2019/07/09 15:14:5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西海岸新区总工会 作者:西海岸新区总工会 45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人吃五谷杂粮

谁还没有个生病的时候

生病住了院

却被单位辞退

真是心酸又无奈



老王是一家民营企业的会计,今年3月份,老王因骨折住院接受治疗。但伤筋动骨一百天,老王在医疗期满后仍在家卧床休养。公司以旷工为由,要求老王办理离职手续。老王拒绝办理离职,7天后收到了单位发出的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


  老王感到委屈又疑惑,谁还没有生病的时候,公司这么做合法吗?


网友评论:

以后都不敢生病住院了!

住个院,一不小心就没了工作。这个公司太没人情味了!

公司这么做违犯了劳动法吧!


首先,小编告诉大家

公司为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是不合法的!

那么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



什么是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法律规定医疗期有多久?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这意味着,你参加工作越久,享有的医疗期就越长,是不是心里有了底气?



医疗期结束后单位能开除员工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开除员工,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01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02

医疗补助费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鉴定为1—4级的,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也就是说,医疗补助只适用于“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劳动者,若被鉴定为1-4级,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不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



小编在这里给各单位提个醒:


在与医疗期满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该协商的协商,应当发的补偿也不可少!

来源:山西工人报、全国总工会


西海岸新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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