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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女子买房,刚交完首付,价格就跌了30万!

转载 李婷婷2019/07/22 18:30:5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西海岸新区舆情 作者:西海岸新区舆情 84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青岛的房价真心不低

市区一套房子动辄两三百万

着实让刚需族倒吸一口凉气


最近市民吕女士可够烦心的

买了一套商铺

贷了不少钱


本想着升值赚租金

可没成想

这首付刚交上

房价就跌了30万!



今年5月份,吕女士在龙湖春江郦城二期相中了一套77平方米的商铺。经过和开发商一番协商,她最终以近184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套商铺。


今年6月份,吕女士交上了首付款并完成了贷款手续,可是贷款还没批下来,她却听到了一个坏消息。



6月18号刚交了首付,才十来天的时间,就大降价,直接差了30多万,这个价格幅度实在差得太大了,让吕女士一时间不能接受。



贷款还没开始还,房价先跌了30万,这让吕女士越想越不是滋味,于是她拨打了春江郦城销售顾问的电话,一开对方还表示可以去找领导协商一下,可很快态度就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变。



虽说房子降价是市场行为,可是一下子就降了近20%着实也让高位买房的人心里不好受。那么龙湖春江郦城的商铺究竟为什么会突然降价?下午记者和吕女士来到售楼处了解情况。



春江郦城的一名销售顾问称,他们自己的房源已经销售完了,这是开发商抵押给工程方的房子,工程方找了中介,他们只是负责帮忙办手续。而工程方因急于回款所以将开发商抵押给他们的房源以5折的价格急售。



那么吕女士要求退差价的要求是否合理?

记者也咨询了专业律师。


律师称,双方在资源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只要没有违反法律核心法律规定,都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双方就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如果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遇到房屋的价格下跌了,或者是开发商的原因致使价格下跌,购房者都不能要求开发商来补偿损失,因为这个合同的风险是应由购房者自己来承担,同样道理,如果是在履行的过程中,价格上涨的话,开发商也不可能向购房者要求多付房款。

买了房子十几天,

房价就跌了30万,

吕女士的遭遇的确让人同情。


可是房屋也好,

商铺也好,

其实都是一种商品。


既然是商品,

无论是涨价还是降价,

都是市场规律主导。


来源:蓝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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