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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不到位,黄岛区涉案车辆保管中心违规收费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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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秋于 2019/08/01 13:34:2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青青岛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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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不到位,黄岛区涉案车辆保管中心违规收费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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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我们曾报道过
黄岛区的涉案车辆保管中心,
存在违规收取车主停车费的事件。
【事件回顾】↓
涉案车辆保管中心收取高额停车费,法规为何形同虚设?
既然行政强制法等法规明确规定,因为查封扣押而产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那么停车场为何还在收取车主的费用?这个问题到底该由谁来管,又该怎样彻底解决呢?
价格监督检查科科长刘鹏远:行政执法中产生的费用,那么法律明确规定,应该由执法部门来承担,但是现在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执法部门不负担这个费用,所以他们才开始收费,经营性停车场,不收费人家在这干嘛?是不是。
在团结路涉案车辆保管中心,行动员碰到了前来取车的逄先生,今年一月份醉酒驾驶,撞上了路边的一辆半挂车,因涉嫌交通肇事,车辆被交警暂扣,历时半年时间接受完处罚,这才拿着交警部门出具的放车单来停车场提车。六个月的时间产生了三千多块钱的停车费,最后双方经过协商,逄先生向停车场支付了一千元的停车费。

可见这家团结路涉案车辆保管中心的收费行为,明显不符合法律法规。那么既然有国家的明文规定,那么停车场方面为何还向车主收钱呢?行动员见到了这家停车场的潘经理。
停车场工作人员:你五年十年不拨一分钱,你去救援你的车要产生成本费用吧,车出了问题要给人检测,你还得给人检测,你不给人费用人家不给你检测,这都是费用,如果一点费用没有,企业停摆了,你的道路畅通能保障了吗?
从营业执照上来看,这家公司名叫青岛捷邦车辆施救有限公司,开发区第二分公司,经营范围为拖车服务和停车服务等。2011年成立。
潘经理:之所以收取车主的停车费,我们也是没有办法。每年都反映,给的答复就是慢慢等,等上面的政策,一直这样,跟踢皮球似的。
可既然《行政强制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都给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这部分钱为何到不了位呢?既然钱款多年不到位,既然成本高昂,停车场为何还要继续合作呢?停车场方面动辄数百数千的收费,物价部门都无法管理,这些费用背后,到底存不存在利益纠葛呢?
可根据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的处理规定,一旦拿着交警的提车单到停车场取车,停车场就必须要放车,现在的情况是,停车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车主不交钱就不放车,这种行为到底该由谁来管理呢?
民警:这就是明知故犯,明知道不准收,还要收人家的钱,显然是不合理的,你光靠交警部门来监管,显然也不行。有问题就看怎么解决,下午支队也在组织研究这个事,具体看下一步怎么推动,怎么解决这个事。
发生这样的事情之后,如果有部门能去管理,愿意和这些企业、甚至涉及的行政机关红红脸,让他们出出汗,恐怕问题也不会演变到今天这个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