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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贷款,
这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了,
毕竟对于绝大部分家庭来说,
购房款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然而市民郭先生在买房子贷款时
却碰上了闹心事,
明明贷了47万,
拿到手却只有35万,
这剩下的12万去哪儿了?
△郭先生 市民
钱在别人手里,自己却还着贷款的本息,想起这件事,郭先生就觉得窝囊。明明是自己贷的款,怎么其中的12万就落到别人手里去了呢?
这件事还得从2018年6月份说起。当时,郭先生和妻子从网上看中了即墨区坤润阳光佳苑的一套房子,随后就联系了房屋中介的刘经理商量购买事宜。
当时,郭先生和妻子全权委托中介的这位刘经理办理贷款和买房事宜,并抵押了这套房子的房产证。由于银行放款是直接将钱打入前房东的账户里,郭先生还特意与刘经理签了一个款到返还自己12万元的字据。今年1月份,青岛农村商业银行环秀支行将47万元贷款打入了原房东王某某的账户里,可是多贷的12万郭先生却没有拿到手。
明明是自己抵押房产证贷的款,钱却被中介拿走了,郭先生又气又急,可是此后再联系刘经理,对方却是电话不接,微信不回。由于当时是从网上找的中介,郭先生甚至都不知道对方究竟在哪工作。无奈之下,郭先生和妻子将中介刘经理和前房东告上了法庭。
今年4月份,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被告返还原告12万元,并从2019年1月22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原告利息。判决后10日内付清。法院都已经判了,可这钱,郭先生还是没有见到。
对于刘经理的要求,郭先生自然是不能答应。而对方干脆又提起了上诉,目前案件已经进入二审程序。可是对于郭先生来说,时间却拖不起。因为他当时之所以多贷12万,是为了偿还其它债务。
如今案件进入二审,程序走完至少又要几个月,这样一来,郭先生拖欠的债务会越来越多。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试图联系这位中介的刘经理,可是更换了几个号码,对方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别人贷款还款,你却把钱拿走了。法院都下了判决书,还是拒绝执行,这位刘经理的做法确实令人匪夷所思。而作为郭先生来说,现在最后悔的也许就是当时不该在网上随随便便就找了一个中介来办理业务。事到如今,我们只能静候法院的二审判决结果,相信法律一定会对孰是孰非,给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