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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孩模仿"易拉罐爆米花"不幸离世5天后,疑似被模仿者终于发声,然而…

转载 小秋2019/09/10 15:16:1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半岛网官微 作者:半岛网官微 67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连日来,

一条令人悲伤的新闻

多番冲上热搜:

14 岁女孩模仿网红博主,

用酒精灯易拉罐做爆米花,

被重度烧伤,

治疗半个月后,

不幸去世

她叫周哲,

来自山东枣庄,

事发时还未满14岁。


外界普遍认为,

女孩模仿的博主,

不是别人,

正是油管(YouTube)排名第一的

中国网红:办公室小野。


今天上午8:53,

@办公室小野 在个人微博中

以长图的方式,

发出一份声明,

这也是事发至今,

她首次对这一事件予以回应,

并称:

“过去这些天,

是我一生中的至暗时刻。”


今天上午8:53,@办公室小野 终于透过其微博发布声明。


如果你没时间看完全文(下附)

已经有热心网友

对这份长长的声明

给出了简短的总结:

附声明全文:

那么问题来了


办公室小野是谁?


办公室小野是一个“专门在办公室环境下,用各种新奇手段制作食物”的美食创意博主。

  

她的视频大都是步骤齐全的半美食教程,以“易拉罐做爆米花”为例:  视频中,该博主将剪开的易拉罐放在铁制架子上,里面放入玉米和黄油,下面用酒精灯进行加热,玉米受热膨胀,一颗颗爆米花从易拉罐中蹦出。  几乎每个步骤都有详细的说明。



办公室小野是油管排名第一的中国网红坐拥近 740 万粉丝,视频播放总量高达几十亿,每年仅油管广告收入就有近 4000 万。


在国内的微博、抖音、B 站等平台,她的粉丝更多,加起来有数千万。



随便一个视频,全平台点击量都上千万;她的成名作《饮水机煮火锅》,仅在油管上单条点击量便突破 1 亿。



可以说,办公室小野的影响力,已经不是简单的普通自媒体能达到的了。然而,办公室小野很大一部分视频都是在“玩火”——“易拉罐制作爆米花”已经属于她比较温和,危险系数比较低的视频之一。


……

类似的视频还有很多很多

消防部门曾发出警告

在此前的一次演讲中,

小野直言有消防蜀黍警告她,

这些行为非常非常危险。


在她公布的对话截图中,

里面有一句

“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并且涉嫌违法”。


随着小哲的悲剧的发生

有网友在知乎上发起

“办公室小野请道歉”的话题

时至今日,

仍然有人在善良地建议

她能打上“请勿模仿”几个字。



网友热议

就在@办公室小野 透过微博发布声明后,大部分网友表示愿意相信她的说法,但更多人仍在提醒她:作为流量大V,必须意识到其流量背后的社会“责任”。


扔回大海的咸鱼233 : 至少愿意出个声 


杞人bu忧天:流量越大,责任越大。


W1·:我觉得 虽然她说不是她第一时间发这种创意的视频 但是她影响力比较大 还是存在很大责任 

C科技 :回复@·W1·:发现的早 再不整改 以后还有人模仿 


奥卡姆剃刀:传播了错误危险的视频,并从中吸粉牟利,现在被人模仿后死人了,该秋后算账了。相信小野肯定没有恶意,甚至都没预料到会发生这样的惨剧,但这就是网红要承担的社会责任。都别作了… 

  

卜与覆:视频里加个:危险行为请勿模仿!不就没这么多事了吗?


事件最新进展

离世女孩父亲要起诉平台

视频应有提示



9月9日,因爆炸烧伤离世女孩周哲的父亲周庆轮向记者表示,已基本处理完女儿的后事。“我和另一个受伤孩子的家长还是想去找平台协商赔偿的事情。另外也是通过我女儿这个事给他们提个醒。”


据悉,另一名12岁女孩小雨(化名)仍在医院治疗。小雨的母亲孙女士向记者表示,小雨面部、手臂等多处被烧伤,出院日期暂无预期。“医生说要先从手上的伤看起,还有脸和其他地方,孩子可能会留疤。”


周庆轮认为,涉事平台应该对女儿周哲遭遇的意外给个说法。“跟着那个视频做爆米花要点燃酒精,那么高浓度的酒精哪怕是大人去操作都有危险。但视频里面也没有说要注意什么。”


律师说法

教程类视频易引发模仿

建议视频平台加强监管



在小哲和小雨遭遇不幸后,此类教程短视频也引发了讨论。


“包含点燃酒精等操作的,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视频教程属于危险视频。而且教程是一种教学,容易被他人所模仿,这类教程视频更容易引导他人模仿,从而使公众以身涉险。”长期关注直播、短视频行业的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表示此类教程视频发布者所发布视频内容,如果不存在侵权、违法事由及诱导性情节,一般情况下无需承担责任,但视频平台应该对包含危险内容的视频作出必要的提示、警告。


平台对于危险性较高的视频,应当做好提前审查义务和安全提示,针对教程类内容的监管也应该更加严格一些。对于视频发布者来说,如果要发布一些冒险性的视频,建议在视频中加上风险提示。赵良善认为,在视频平台的监管责任外,家长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未成年接触危险及以身犯险的过程中存在过错,应该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相关案例

父母、短视频制作者、平台,

该如何平衡权责? 

2018年,一小学女生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直播时,不慎将母亲正在洗澡的画面涉入其中,引发网友热议,痛斥平台管理方的不负责;


同年5月,陕西西安一位8岁男童模仿“胶带粘门”,结果造成造成6岁的弟弟绊倒摔伤。


2013年,因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情节,江苏一位男孩将7岁与4岁的两兄弟绑在树上点火烧成重伤。兄弟俩的父母将同伴的监护人及动画片制作者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为由,将两者告上法庭。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决点火孩子的父母承担60%的责任,赔偿15.7万余元;动画片制作公司承担15%的责任,赔偿3.9万余元。


当时法院给出的理由是:该动画片中存在暴力情节和画面,对本案未成年人的行为认知产生了不良影响,误导本案未成年人模仿其情节,导致两男童被烧伤的严重后果。虽然该片的制作、发行经过了行政许可,但实际造成了损害的客观后果,该后果与公司的发行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该公司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对损害事实存在过错。


父母、短视频制作者、平台,

究竟该如何平衡权责?

你怎么看?

请留言分享!



来源:南方都市报、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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