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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开遴选107名市直机关工作人员 报考职务、范围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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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秋于 2019/09/11 10:50:2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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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开遴选107名市直机关工作人员 报考职务、范围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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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为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三化一型”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计划遴选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7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市区市及以下党政机关及市垂直管理机关设在区市的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区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4、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因借调工作、外出学习等各种原因连续脱离基层工作岗位半年以上的,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5、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9:00-9月19日16:00。
网上查询时间:2019年9月18日15:00-9月20日12:00。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向遴选机关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的《2019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遴选机关提交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在指定网站上发布体检公告,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除特殊情况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遴选机关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合格人员放弃遴选资格,要向遴选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遴选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质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取人员,由市委组织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由市委组织部委托有关单位、区(市)党委组织部调查核实,提出意见;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取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对反映有影响录取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取,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取。
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相应职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不合格及不适应工作的,取消录取,仍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