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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驾驶员怀务民驾驶24路车
行驶至华阳路车站时,
一名乘客推着电动自行车准备上车
驾驶员赶紧上前阻止
结果
.....
到底咋回事?
一起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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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22时左右,怀务民驾驶24路车行驶至华阳路车站,像往常一样打开公交车前后门等待乘客下车。正在此时,怀务民从后视镜中看到,一名乘客正推着一部电动自行车准备从公交车后门上车。
“当时我发现这名乘客时,他已经将电动自行车的车头搬上了公交车。”怀务民说,为了防止这名乘客被车门夹伤,自己无法立即关闭后车门,只能口头劝阻这名乘客。据监控显示,女子将电动自行车搬上公交后,多次以没有明文规定为由,想让驾驶员“照顾”一下。
驾驶员怀务民称,电动自行车放在公交车上,万一遇到紧急刹车等情况,很容易给其他乘客带来危害,引发磕绊。并且,电动自行车电池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存在安全隐患。
此时这名女子仍不听劝阻,执意要携带电动自行车乘坐公交,无奈之下,怀务民报警。几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在两名民警的劝说下,该女子才下车离开。公交车也继续投入到正常营运中。
青岛公交集团李沧巴士公司第八分公司
安全副经理陈刚称:
依据《青岛市公共汽车乘坐规定》第十四条第六款的内容——
禁止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无包装易碎品乘车。电动车较大,虽然发生爆炸的概率较小,但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建议乘客不要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乘坐公交。希望市民乘客能够遵守相关乘车规定,共同营造良好安全的乘车环境。
咱选择公交出行就好好坐着吧
不要带着“交通工具”
再去乘坐公交车了
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呀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
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内容来源:青岛新闻网、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