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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病毒“撞”名了,
咱青岛的新冠高架是不是该改名了?
网友为此吵翻天,
官方回应来啦
这个春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搅得全国上下甚至全世界不得安宁,全国人民为此奋起抗击疫情。
2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现场发布了关于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统一称谓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为“NCP”。
然而巧合的是,“新冠”的简称竟然和青岛的一条高架路“撞”名了。这条路北起杭鞍高架路,南止莘县路立交桥,就叫“新冠高架路”。
新冠高架路南端自青岛市上海路与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相接,平行胶济铁路西侧,沿现冠县路、新疆路、渤海路向北高架,分别跨过普集路、铁路货场后接入昌乐河右岸,向北主线分为两幅,分别沿昌乐河两岸高架,经昌乐河立交接入杭鞍高架路,全长约3.5公里。
新冠高架路分流了进出胶州湾隧道的车量,使胶宁高架路的饱和度大幅降低,而且能激活杭鞍高架路,有效缓解前海一线道路的交通压力,已成为改善青岛市区快速路网运行效率的重要环节。
这次疫情,让新冠高架路蒙上一层尘埃。于是有网友发帖称,“建议把新冠高架路的名字改了,这样继续叫下去太不吉利了!绝不能起病毒的名字啊。”
因为改名这事,网友们也吵翻了,“本来就该改了,新冠的起点在冠县路以南的莘县路,应改名为‘莘新高架路’”。“改叫海底隧道接线如何?”“吧友们在家都太闲了。”不少市民也建议青岛新冠高架路改名,官方也进行了正式回应。
青岛市民政局表示,新冠高架桥是2011年由市政府命名的,北起杭鞍高架路,南止莘县路立交桥,命名合法合规,符合《青岛市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予更改。
来源:青岛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