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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是否会受疫情影响?
第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会受疫情影响。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正如你说的,这两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财政收入增幅放缓,特别是这次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一季度的财政收入也受到了阶段性的影响。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经济的规模比较大,发展的潜力比较大,韧劲比较强。我国的财政收入规模也比较大,调整的潜力和余地比较大。截止到3月13号,全国各级财政安排的疫情防控投入已经达到了1169亿元,保障是比较充足的。也就是说,我们不会因为疫情问题而影响今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落实。
第二,中央财政将适度增加资金的规模,并提前预拨了部分经费。2019年,中央财政下拨了1472亿元,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孤儿等基本生活保障,以及临时救助支出,支持地方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今年综合考虑疫情防控的需要,中央财政在去年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增加这项资金的预算规模。截止到目前,中央财政已经提前下拨了1030亿元来支持地方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第三,资金分配进一步向重点地区倾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活命钱,一分一厘都要精准分配,要管好用好。下一步,财政部会会同有关部门尽快下达今年剩余的困难群众生活的保障资金,进一步向湖北等疫情困难地区、保障任务重的地区以及财政比较困难的这些重点地区倾斜,也就是要做到精准分配、精准施策。财政部要加强资金的监管,加快拨付进度,要确保各级财政安排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身上。
疫情期间如何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疫情防控期间,每个人可能都受到影响,但是对困难群众的影响更大。比如收入减少、支出增加,同时还有一些特殊困难人员需要照料服务。早在1月29号(正月初五),民政部就及时作出了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采取了简化救助申请程序,放宽临时救助的申请限制,落实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服务等措施。随着疫情的发展,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数量和程度都在发生变化,基于这种情况,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3月6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民政部目前正在督促指导各地抓好落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有这么几项:
一是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要及时足额发放补助。现在全国低保对象4317万人,特困人员469万人,还有30多万孤儿等等,这些补贴要发放到位。对于受疫情影响比较重的地区,还要进一步增发生活补助,一些地方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湖北,在2月20日就做了部署,对上述困难人员,城市按照500元的标准、农村按照3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物资救助。比如重庆,近期也做了规定,对困难群众中的患者,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倍按月发放临时救助金。
二是要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因为大家知道,受疫情影响,有一些人原有可以外出就业的,现在出不去了,收入就下降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的,比如要求家庭人均收入要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财产状况要符合要求。有一些家庭受疫情影响,收入可能就降到了低保标准之下,符合条件了,对于这样的人员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现在全国的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是624元,这是按月来计算的,农村的低保标准是5336元,这是按年算的。只要你的家庭收入低于这个标准,财产状况符合要求就可以纳入低保。同时,为了增强原有的低保对象抗风险的能力,近期我们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就是现在的低保对象在疫情严重的地区暂时不再开展退出。
三是加大对新冠肺炎患者及其受影响家庭的救助力度。对低保家庭、特困人员这些困难家庭中患肺炎的要及时加大救助力度。我们还明确对非本地户籍的人员感染了新冠肺炎的,可以在急难发生地来申请临时救助,这个也是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一项措施。同时,对受疫情影响隔离的家庭,还有病亡人员的家庭,也要加大救助力度。
四是要及时救助其他一些困难人员。对于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其他的社会救助制度目前暂时还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都要通过临时救助来给予帮助。湖北省、武汉市还有其他一些疫情严重的地区,可以委托社区开展先行救助,也就是说社区工作人员发现有这样的困难家庭,就可以立即开展救助,当然也包括对其他受疫情影响滞留的人员,暂时无法就业的人员都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目前主要采取了这些措施,当然还有对救助程序上的一些环节也进行了简化,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等。
如何消除抗疫前线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
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奔赴抗疫前线,连续奋战,涌现了许多感人的事迹。他们是舍小家顾大家,但是他们也有家庭,也上有老下有小,有一些父母老人在家里后方无人照料,遇到一些困难。面对这种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全国老龄办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要求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印发了《做好一线医务人员老年亲属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作出了全面的部署。
第一,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一线医务人员的老年人家属。要把情况摸清楚,他们有什么具体困难,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加以解决。
第二,要做好服务。一是提供健康服务,对后方的老年亲属要加强健康管理,需要送药的送药上门,需要就医的安排专人陪同就医,需要住院的安排专人陪护住院。二是提供托养服务。有些老年人在家里无人照料,我们协调安排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安排这些老年人入住,给他们提供住宿服务、饮食服务和相应的护理服务。三是提供生活服务。实行一对一的生活服务,包括给老年人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帮助他们代买一些生活必需品等等。还有的提供助餐、助洁。
第三,加强组织保障。要求各地制定具体的照顾服务的措施,而且对一些服务费用要进行减免。
通过这些办法就是要努力让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安心、放心,让他们后方的老年亲属能够暖心、舒心。
目前湖北以及武汉生活补助发放情况如何?
中央财政目前已经提前下达了1030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地方统筹安排,用于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据了解,截至目前,湖北省已经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亿元,省级财政安排35亿元,如果再加上市县安排的资金,用于这方面的资金规模还要更大一些。
对于生活补助,主要是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的支出,当然也有重度残疾人、孤儿等照料护理方面支出的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一般由各个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研究确定。
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湖北省武汉市养老机构的疫情防控?
在疫情初期,武汉的一些养老机构出现了个别老年人感染的情况。这些老年人都已经全部及时送医救治了。我们对养老机构的要求就是全面实行封闭式的管理,应检尽检、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第一,国家卫生健康委前方工作组和湖北的卫生健康部门联合部署了养老机构的防控工作,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
第二,加强了对养老机构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各项防治措施的专业性、规范性。截止到昨天,累计督导检查了738家养老机构,有力促进了措施的落实落细。
第三,加强培训和指导。我们充分发挥全国支援湖北和武汉的近千名疾控专业人员的作用,他们都是专业技术人员,对养老机构进行了全方面的培训。截止到昨天,我们一共培训了4471人次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同时我们印制了30万册《防控手册》和6000册技术方案,重点发放到武汉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
下一步,我们还要对养老机构进行“回头看”,要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切实落实落地,确保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在帮助受疫情影响的贫困人口兜底脱贫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兜底保障的任务确实非常重。困难群众经济基础薄弱,承受能力相对较差,受这次疫情影响也比较大,这就使得原有的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更重了,民政部对此也作出了部署和安排。3月8日,民政部召开了全国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动员大会,对今年的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特别是统筹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作出了全面部署和安排。目前,民政部采取的措施主要有这么几项:
一是要做好受疫情影响贫困人口的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求各地要及时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及时落实相关的社会救助政策。到2019年底,全国共有185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或者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共有304万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了临时救助。
二是部署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我们近日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的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兜底脱贫行动。这个行动的目标就是重点加强对未脱贫的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人口的监测预警,及时把符合条件的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三是要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只有这样才能兜住底,我们也做了一个统计,到去年年底,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是5336元,22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省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是4697元/人·年,全国深度贫困县的平均标准为4199元/人·年,“三区三州”所辖县的平均标准是4068元/人·年,应当说还是能够稳定解决他们“两不愁”问题的。
四是聚焦特殊贫困地区进一步集中发力。按照中央的要求,民政部将在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继续加大对“三区三州”和湖北等疫情影响比较严重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相关工作。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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