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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的民法典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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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梅于 2020/06/23 08:58:5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青岛西海岸新区总工会
作者:青岛西海岸新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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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编纂民法典,是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在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等局部地区就制定实施了涉及土地、婚姻、劳动、财经等方面的法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相继制定实施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重要法律和有关户籍、工商业、合作社、城市房屋、合同等方面的一批法令。我们党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但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完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商事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对编纂民法典作出部署。2016年6月、2018年8月、2019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3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分别审议民法总则、民法典各分编、民法典3个草案。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和附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是真正意义上“以人民为中心”的民法典。民法典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是“民事权利保障书”,体现了个人从生到死的基本权利要求。民法典广泛确认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是真正的民事权利保护法典。民法典将人格权单独成编,完善隐私权保护,进一步明确网络侵权责任,细化防高空抛物坠物措施,强化对债权实现的保护。民法典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维护市场主体平等地位,确立市场法权基础,促进合同交易,保障诚信和公平的营商环境。
以民为本,循法而治。民法典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关系着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的颁布实施,将助推“中国之治”跃上更高境界,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征程上竖起又一座法治丰碑。编辑:丁玉雪
——整理摘自:习近平,《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求是》第12期,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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