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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交通安全重于泰山!!!
5月17日,烟台交警支队三大队针对辖区内出现的车牌号为鲁FBP8**嫌疑车辆开展二次研判,发现其行车轨迹非常规律,早晚接送学生的时段均出现在锦绣小学附近,大队立即安排警力进行布控。当日17时20分,民警成功将车牌号为鲁FBP8**的嫌疑车辆查获。查获时车内有3名学生、车外有9名学生玩耍,还有1名学生未出校门,这辆核载人数为11人的中型普通客车竟然乘坐13名学生。该车不仅涉嫌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同时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核查,驾驶人展某某交代,其为南里居民,自2019年9月开始接送周边学生上下学,按照每名学生每月130元的标准进行收费,每日往返两次。展某某因实施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壹万元的严厉处罚。
4月12日6时40分许,潍坊交警支队安丘大队民警巡逻至原206国道与景芝镇景中路路口处时,发现一辆黑色的面包车,随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不仅如此,在查处过程中,民警还发现该驾驶人身上有着明显的酒味,经检测,该驾驶人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不仅没有资质还超员,拉着一车的学生,竟然还敢酒驾,完全无视车上人员的生命安全。随即,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超员、酒驾三种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1200元的处罚,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8分的处罚。
法律解读
小编在此提醒家长和学校:
1、不乘坐无营运资质的车辆,尤其是安全系数较低的面包车。
3、家长、学校要认清没有资质的“黑校车”危害,不租用“黑校车”接送孩子、不要让孩子搭乘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
来源:山东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