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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日期间
各类聚会访友增多
喝酒助兴人之常情
部分人还是抱着侥幸心理
“交警也要过节,谁来查你呀?”
交警蜀黍提醒各位司机朋友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交警劳动节期间
持续严查酒驾
天天查!!!
为“五一”小长假来临,群众驾车出行、亲朋聚会逐渐增多,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的风险隐患突出。为遏制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警大队开展酒驾、醉驾夜查整治行动,掀起“五一”节假期酒驾整治高潮。
4月30日下午15点20分许,黄岛交警在月亮湾路上设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逐车排查时,驾驶一辆黑色SUV的司机见前方有检查点,随即到路边人行道上,有逃避检查的嫌疑,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对其检查,打开车门散发出浓烈的酒味,随后要对该司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男子表现十分配合,但是对着酒精测试仪吹了多次,每次都是鼓起腮佯装使劲吹的样子,酒精测试仪始终没有任何反应,在执勤交警的几次严厉警告下,终于吹气“合格”,显示结果为76mg/100ml,超过饮酒驾驶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男子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一次性记满12分,同时被罚款1000元。据了解,五一假期首日,黄岛交警共查处“酒司机”2人,其中酒后驾驶2人。
为强化酒驾醉驾宣传,震慑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整治期间,黄岛交警结合严查酒驾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利用各种渠道媒介广泛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及后果,引导公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带动营造全社会拒绝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
酒驾醉驾危害严重
为了自己与他人生命安全
请牢记“开车莫喝酒
喝酒莫开车”
生命不是儿戏
酒后莫当司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