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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管理
黄岛公安交警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面对面零距离,开展新规宣传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为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近日,黄岛公安交警在辖区重点路段,集中开展电动车自行车劝导治理和宣传活动,发放明白纸,详细解读《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让群众更加了解“新规”,更好地遵守“新规”。
4月29日,黄岛交警组织警力在辖区204国道开展“一盔一带”劝导执法工作,对发现骑乘电动车未带头盔或未正确佩戴头盔的人员进行宣传、劝导,向群众讲解骑乘电动车出行需注意的安全事项,使群众充分了解佩戴头盔的必要性,有效提高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进而 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4月30日,黄岛交警走进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通过向岛内居民发放《致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一封信》、通过村委的大喇叭循环播放等形式,向岛内居民普及电动车的管理规定,让群众了解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必要性,有效的推进了电动车管理规定知识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