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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赏花”,新区大场镇一名妇女竟在菜园里种罂粟...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19/05/20 23:38:4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胶南信息港 97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青岛西海岸新区一名妇女为了欣赏罂粟花,竟将捡来的罂粟种子种植在自家菜园里,结果被警方通过无人机巡查时发现,该妇女被查获。


5月16日,黄岛公安分局大场派出所会同刑侦部门利用无人机开展踏查铲毒活动时,发现辖区内周家村一处房屋后面的菜园里有疑似罂粟的植物,经过实地查看,确认系村民陈某某所种植,经现场清点,共有罂粟原植物158棵,民警当场将罂粟铲除,并将陈某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询问调查。



经查,违法嫌疑人陈某某,女,现年53岁。据陈某某说,去年秋天的时候,她有一次倒垃圾,在垃圾桶边看到一个小葫芦样的植物种子壳,觉得可能是罂粟,想到罂粟花很好看,就将罂粟壳捡回家,将里面的种子取了出来放着。后来,陈某某种菜的时候将罂粟种子一块种到菜地里,长出了密密麻麻一片。前一段时间,这些植物开花,陈某某一看确实是罂粟,由于花很漂亮,她一直没有舍得铲除,不料却触犯了法律。


目前,陈某某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行政拘留十日。



新闻链接:

种植罂粟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罂粟花朵虽然漂亮,但其本身却是有毒的。不法分子可以利用罂粟作为原材料加工成毒品。因此我国严令禁止种植罂粟、贩卖罂粟、制作毒品等不法行径。


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不管非法种植的数量多少和目的如何都不允许,一律应予强制铲除。对此,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有明确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同时规定:种植罂粟数量五百株以上的或者抗拒铲除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应受刑事惩罚。



对于种植数量较少尚不构成犯罪的,则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严厉禁止违反政府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者除铲除其所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以外,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半岛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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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都市、西海岸新区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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