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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青岛市烟花爆竹禁燃管控成果,有效遏制防范安全事故,青岛市公安机关加大执法力度,6月下旬开始,处罚了一批违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
6月20日,于某某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一小区路边燃放烟花爆竹,青岛开发区公安分局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规定,决定给予于某某罚款的行政处罚。
6月24日,王某某、刘某、葛某某、张某某、戴某某等5人在石老人海水浴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查获。崂山公安分局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规定,决定给予王某某等5人罚款的行政处罚。
6月24日,胶州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在胶州市九龙街道一民房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90箱。经查,孙某某于2023年底通过网络平台联系一网友,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资质及相关许可证件情况下,自5月中旬以来,先后两次购买并储存烟花爆竹,价值超过3.7万元,通过互联网平台非法销售,涉案金额超过1.3万元。当日,胶州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孙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顺线查获非法购买烟花爆竹的刘某、王某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胶州市公安局给予刘某、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6月25日,张某某在市南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民警查获,市南公安分局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决定给予张某某罚款的行政处罚。
6月26日,王某在市北区镇江路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民警查获。市北公安分局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决定给予王某罚款的行政处罚。